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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香港未加工证明流程 如何办理

发布:2024-01-19 20:20,更新:2024-11-21 0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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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未再加工证明,又亦称为未加工证明,统称产地证未加工证明,全称为香港中检局未再加工证明,具体指的是货物在出口过程中经香港转运,而所出口的货物为中国生产制作,继而需要提供出口商品在香港末进行加工的证明,也就是将由我国大陆商检局签发的原产地证明,如FORMA,FORM E,FORMF等2地证送至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(简称香港中检公司)进行认证和签字盖章。以证明中国所出口的货物在途经第三个国家或地区中转时,未在中转地进行任何形式的加工或制作,符合给惠国直接运输规则的证明文件。


为什么客户要我帮他做一份产地证CO/FA/FE/FTA等香港未再加工证明?

1.证明您的货物从大陆运到香港,香港出们到海外,在香港的这一期间,没有经过任何的加工改造。

2.国外客户在目的国海关可以清关用。


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办理的条件:

1.预先取得国内中国检验检疫局(商检局)颁发的CO/FA/FE/FF等广=地证:

2.产地证上面的信息必须属实不能虑假,且与提单发-票上面的信息完全一致:

3.货物在经过香港期间,没有经过任何的加工改造;


办理香港未加工证明流程:

1、出口东盟国家的船在香港停靠。

2、提供正本的FORME原产地证、发票、提单。

3、将文件送香港中间公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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