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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需要什么资料?

更新时间:2024-12-17 07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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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香港未再加工证明?

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是证明您的货物在国内生产,经香港出口到国外,在香港停留期间并未对产品进行任何的加工改造,国外客户在目的国海关那边可以顺利清关。


出口东盟国家的货物船经过香港,到底需不需要办理香港未加工证明呢?如果没有办理的话有影响吗?

货物出运前申报企业应与货运代理及时沟通,核实运输路线。有些船公司没有告知他们是中转运输,并且,现在即使从第三地中转,船公司也不提供二程提单,只签发联运提单,企业并不知晓转运信息,从而不能向进口国海关提供相关证明,造成退证。如果企业合理从香港转运时,要向香港中检公司据实申报,申请未再加工证明,如果船经过香港没有办理未加工证明的话,国外容易退证查询。


找代理办理未在加工证明只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即可:

1、出口企业于商检局所申请出具的产地证(CO/FORM A/FORME/FOMR F)正本一份;

2、提单电子档;

3、商业发票盖章电子档;

4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(产地证盖章抬头);

5、报关单电子档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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